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我区青少年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机衔接的新途径,进一步夯实我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基础,促进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区青教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的认识
自2003年以来,全区各级青教组织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一街一校”工作(即每条街道在中心社区建立一所青少年法律学校),全区80%的街道建立了青少年法律学校。“一街一校”工作开展以来,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律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摸索总结出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一街一校”工作是构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面对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探索和实践,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在内容和规模上已不能满足青少年多样化需求,而建立管理更规范、内容更丰富、活动更经常的社区青少年学校,更接近社会教育的现实需要,更接近青少年的成长特点,更接近时代发展的需要。社区青少年学校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所辖青少年为主体对象,整合辖区社会资源,立足青少年事务管理,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成长服务的场所。
各级青教组织、团组织、中小学校、民政部门要把社区青少年学校纳入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上来,纳入到服务青少年的具体行动之中,纳入到全区社区建设之中。为此,全区各级青教组织、团组织、中小学校、民政部门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坚持青少年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贴近青少年思想实际、贴近青少年综合素质为指导思想。以“全面创建、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稳步推进”为工作思路,按“四个统一”的要求,在全区各街建立起规范运作、管理有序、突出实效的社区青少年学校,着力构建青少年社会教育新格局。
(一)统一挂牌:将目前已建的各类青少年法律学校,规范统一命名为“武汉市×××社区青少年学校”,以利于规范管理。
(二)统一师资:立足区街,广泛吸纳、聘请辖区内“五老”队伍、青年志愿者等热心青少年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组建社区青少年学校师资库,为社区青少年学校教学提供稳固的师资保障。
(三)统一教材:全市将在推广使用现有社区青少年学校简明教程的基础上,邀请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共同编写及选定武汉市社区青少年学校教材。教材将经过有关部门审定后在全市社区青少年学校中统一使用。目前各街可根据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和实践性这四个原则自行汇编。
(四)统一管理:制定“社区青少年学校”管理制度、目标、任务、计划及考核制度,确保社区青少年学校真正成为社区青少年教育、服务的坚实平台。
二、明确任务,加强全区社区青少年学校规范化建设
为了切实加强社区青少年学校规范化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方式,使社区青少年学校成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力载体,成为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新平台,全区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将着力推进如下工作:
(一)明确目标
在当前工作基础上,推进、普及社区青少年学校,争取今年内全区“一街一校”创建率达100%;通过2—3年努力,稳步推进,在全区社区基本建立社区青少年学校。
(二)明确职责
1、社区青少年学校要利用寒暑两假、双休、重大节假日,加强辖区青少年主旋律教育,采取小型分散或相对集中的方法组织青少年学生有规律地开展针对提高青少年文体素质、科技素质、知识素质、文明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等多种社会教育的实践活动。
2、通过报告会、讲座、故事会、模拟法庭、心理咨询、自护教育、拓展训练、手拉手、社区结对、心语室等多种形式,丰富并创新社区青少年学校的内容。
3、加强辖区青少年档案管理工作,对辖区青少年建档建册。加强对单亲、闲散、贫困、有劣迹、释解青少年的档案管理并建立帮教档案。
4、全面掌握辖区青少年在校情况、学校教育情况、家庭教育情况,积极探索家校互动(家庭与社区青少年学校)、校校互动(学校与社区青少年学校)的新方式,从而全方位地服务青少年。
(三)明确管理机构
社区青少年学校是在区、街青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社区青教领导兼任社区青少年学校的校长,社区青教委员兼任常务副校长,社区德育老师、管段民警、综治特派员等作为社区青少年学校的辅导员。
(四)明确管理办法
1、建立监督机制
区、街青教领导小组及社区所辖居民可对社区青少年学校的管理进行监督,每年年终将对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分中。
2、建立考核机制
每年年终将对已挂牌的社区青少年学校进行量化考核。主要通过组织建设、规范管理、是否定期开展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建立奖励机制
对年终考核合格的社区青少年学校,市青教办将划拨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社区青少年学校的发展。对年终考核优秀的社区青少年学校,市青教办将在划拨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的基础上给予相应奖励。
三、形成合力,确保全区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学校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有关方面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社区青少年学校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措施,要把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纳入到党政工作目标之中。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职能,切实为社区青少年学校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各级青教组织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工作职责,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中做好长期规划,加强长效管理,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切实取得实效。各级团组织要创新活动方式,将社区建团、青年志愿者服务、小手拉大手等工作与社区青少年学校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社区青少年学校纳入社区建设中,给予高度重视,支持社区青教委员的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抓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社区青少年学校作为衔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有效工作手段,将寒暑两假学校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在校管理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
200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