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以“围绕经济抓活动、围绕重点树形象、围绕青年做服务、围绕社区兴团建、围绕换届强基础 ” 为重点,在不同的工作领域取得了新的成绩,体现了基层团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了团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为了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的先进意识,集中展示我区团组织和青年的精神风貌,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团区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先进基层团组织的评选
1 、评选对象:在共青团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团支部(总支)。
2 、评选条件:
( 1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青年特点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
( 2 )能创造性地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肯定。
( 3 )团支部班子坚强团结,委员分工明确,作用发挥好,在团员青年中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
( 4 )各项制度健全,团的“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好,《团支部工作手册》记载全面,团员作用发挥好。
优秀基层团干部的评选
1 、评选对象:任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包括基层团委(总支)委员中先进的专兼职团干部(区直属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
2 、评选条件:
( 1 )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工作热情高,大局意识强。
(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工作勤奋、勇于创新。
( 3 )深入基层、深入青年,能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
( 4 )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一定工作实绩。
优秀团员的评选
1 、评选对象:年龄 14 至 28 周岁,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2 、评选条件:
( 1 )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遵纪守法。
( 2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忠于职守,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在本职工作上成绩突出。
( 3 )积极响应团的号召,踊跃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评选办法
青山区优秀基层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单位团组织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名额分配申报产生;优秀基层团组织的评选,由团区委在各单位团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经考核研究确定 12 家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求
1 、把握原则 保证质量 各单位团组织接此通知后,及时向本单位党组汇报,争取党的领导,严格按自下而上的原则和评选要求进行推荐和申报,确保评选质量。
2 、突出典型性 体现代表性 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查,把最优秀,具有代表性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并认真填写申报表,精心准备申报事迹材料,于 2003 年 4 月 13 日 前报送团区委组宣部,逾期未报,视作弃权。
另:团员教育评议后已经上报优秀团员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
附
1 : 2003 年度青山区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
2 : 2003 年度青山区优秀基层团干部申报表
3 : 2003 年度青山区优秀团员申报表
4 : 2003 年度青山区优秀基层团干、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
2004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