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团工委:
2003 年以来, 全区街道和社区团组织本着“党政所急、群众所需、青年所能”的原则,积极开展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权服务、志愿服务、信息服务、大家乐文化活动、新世纪读书计划等活动,有效地服务了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服务了社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 为全面实施武汉市青山区“ 883 - 102 ” 社区创建行动计划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更多的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区创建达标工作,为全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再立新功。团区委、区民政局决定命名一批区级 “青年文明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社区中建立团组织一年以上,班子坚强团结,委员分工明确;
2 、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由社区团组织具体操作;
3 、社区 35 岁以下团员青年人数占社区总人口的 50% ;
4 、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凝聚和团结社区大多数团员青年,结合社区特点,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要求,在社区广泛开展各类适合青年特点,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并摸索出成功的经验;
5 、创建工作做到每年有计划,每季有安排,定期有活动,全年有总结。每次活动青年参与面达 60% 以上。
6 、社区建立青年活动或学习阵地,受到社区居民认可。
7 、有规范的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档案。
二、考核办法
团区委、区民政局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申报的社区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予以命名。
三、有关要求
1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各街道团组织要把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参与文明城区创建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做好申报工作。
2 、调查研究 求真务实 各街道团组织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认真总结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清洁青山,美化家园”活动要求,进一步谋划和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按照“绿色青山,你我共有”活动的部署,为社区创建达标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3 、把握原则 保证质量 各街道团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申报。以申报命名为契机,逐步完善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促进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请各街道团组织于 4 月 13 日前 将申报材料和表格报送团区委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附:青山区 2003 年度青年文明社区申报表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
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
200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