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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青山区“青年文明社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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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团联[2004]5号
    2003 年以来,在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街团组织和各社区 居 委员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青山区社区建设“ 883 - 102 ” 社区创建行动计划,以社区团建为基础,以青年志愿者活动为抓手,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环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区青少年的普遍欢迎,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区“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青山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团区委、区民政局联合考评,决定命名工人村街凤凰山社区、白玉山街康美社区、青山镇街桃园社区等 3 个社区为青山区 “ 青年文明社区 ” 。
    希望全区各街团组织和各社区组织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深化创建 “ 青年文明社区 ” 活动,更加广泛地动员组织青少年积极投身社区创建达标工作,同时,也希望被命名单位,以此为新起点,不断巩固成绩、发挥优势、再接再厉,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弘扬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社区氛围,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更大贡献。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
                                                         青 山 区 民 政 局
                                                             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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